全国液化石油气瓶专项工作现场会

全国液化石油气瓶专项工作现场会

新闻类型:行业动态 作者:超级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0-10-11 15:03:38

信息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


      为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国市场监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进一步加强液化石油气瓶安全管理,9月23日,总局特种设备局组织在石家庄召开了全国液化石油气瓶专项工作现场会。
     会上,河北、山东、宁夏、江苏、浙江、广东和贵州等7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从不同侧面汇报了开展气瓶信息化建设和责任保险工作经验。总局特种设备局介绍了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推动解决乡村治理难点问题的工作方案》及联合发文情况。下午,现场参观了石家庄市液化气总公司液化气石油气瓶充装信息化建设情况,并通过多媒体演示、实物展示等方式介绍了河北省气瓶安全管理系统,参会人员就气瓶信息化建设情况进行互动交流等。 
     会议指出,气瓶安全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安全,关系社会稳定发展大局。各地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把加强液化石油气瓶安全管理放在重要位置。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加大监管力度,持续推进液化石油气会议要求,要严厉打击气瓶充装非法违法行为。要结合国务院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深化前期液化石油气瓶整治成果。在充装环节,要重点查处充装报废气瓶(含螺丝瓶)、超期未检气瓶行为;在检验环节,要重点查处非法翻新、改造、销售报废气瓶行为,强化报废气瓶和气瓶阀门去功能化处理;要联合住建、交通等部门,依法取缔非法充装的黑站(点)。
     会议强调,要继续推进气瓶追溯体系建设。根据疫情影响情况,调整完成进度,液化石油气瓶制造单位,要按照要求在今年年底前完成信息平台建设;监管部门要加大查处力度,对没有完成任务的企业进行处罚、停止监检或召回已出厂的产品; 2021年年底前,完成车用气瓶和氢气瓶生产单位信息平台建设, 2022年年底前基本完成上述气瓶充装单位信息平台建设。担负试点任务、已完成信息化平台建设的,要着重在扩大气瓶信息化覆盖面、提高信息化系统运行稳定性、可靠性、联通性和全过程可追溯上下功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