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督促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包括锅炉、压力容器、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使用单位(以下简称使用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强化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特种设备使用安全责任,规范安全管理人员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总局特种设备局颁布了《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自2023年5月5日起施行。
规定要求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总监、安全员,依法落实特种设备使用安全责任的行为及其监督管理,并应建立健全使用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使用安全责任制,保证特种设备安全运行。
信息来源:市场监管总局特种设备局